排烟风机触发条件
排烟风机的触发条件通常由消防系统根据相关规范(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等)设定,具体触发条件可能因建筑类型、用途和系统设计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情况: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触发
- 感烟/感温探测器报警:当火灾报警系统的探测器(如烟感、温感)检测到烟雾或温度异常时,自动向消防控制室发送信号,联动启动排烟风机。
- 手动报警按钮:现场人员按下消防手动报警按钮,触发排烟系统启动。

2. 防烟分区内的联动控制
- 排烟口/排烟阀开启:当某一防烟分区的排烟口(电动或手动)被打开时,通过连锁信号自动启动对应的排烟风机。
- 注意:部分系统要求排烟口开启数量达到设定值(如2个以上)才触发风机启动。

3. 消防控制室远程启动
- 消防值班人员确认火情后,可通过消防控制柜手动远程启动排烟风机。

4. 直接联动消防设备
- 消火栓系统或喷淋系统动作:部分设计可能将消火栓泵或喷淋泵的启动信号作为排烟风机的联动条件。

5. 其他特殊情况
- 加压送风系统联动:楼梯间或前室的加压送风机启动时,可能联动排烟风机同步运行。
- 燃气泄漏报警:厨房等场所的燃气探测器报警时,可能联动排烟风机(非消防排烟,但属于安全排风)。

关键规范要求
- 延迟关闭:排烟风机应在火灾扑灭后经消防控制室确认,手动或自动关闭(通常需持续运行一段时间排除残余烟气)。
- 过载保护:风机运行中若因高温停机,不应影响其他消防设备的联动。
- 备用电源:排烟风机需配备消防电源或应急电源,确保断电时仍能运行。

注意事项
- 排烟风机的具体触发逻辑需符合项目设计的《消防联动控制逻辑表》。
- 部分场所(如地下车库、高层建筑)可能有额外要求,需结合当地消防部门审查意见。
建议查阅具体项目的消防设计说明或咨询专业消防工程师以确认细节。